山东省《关于对氢能车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》
发布时间:2024/02/26

消息来源:中国能源报

2024年2月26日,山东省交通运输厅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:自2024年3月1日起,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安装ETC 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。该政策主要是为积极推进“氢进万家”科技示范工程,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而制定的。免费的试行期为2年,试行到2026年2月28日止,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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